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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增设“门禁卡”规范旅馆登记管理
访问量:26 发布日期:2021-6-22 10:28:04 发布人: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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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中,重庆市江津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业登记管理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预防旅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等问题发生。“今年6月,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实施,对住宿经营者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我们便决定在江津区检察院试点,联合行政部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在旅馆登记时再增设一道‘门禁卡’,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登记管理,预防旅馆违规接待、容留未成年人问题发生。”
江津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未成年人入住旅馆业登记管理的意见》,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监督保护机制,进一步把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据介绍,该《意见》共12条,从目的依据、联动监管、线索通报、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把对未成年人登记入住旅馆进行三核实、三报告作为其中的重点内容。
“三核实”是指旅馆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核实身份证件、核实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否知情以及核实入住正当性。
“三报告”是指对于未成年人要求入住、来访但未得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的;不具有监护人资格的成年人携带未成年人入住但无合法性和正当性证明的;多名未成年人长期无正当理由滞留旅馆,或者未成年人入住、来访时间异常,或存在醉酒等其他可疑、异常情况的,旅馆应当不予办理入住并报告公安机关。
下一步,重庆市检五分院将在江津区检察院试点《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完善,并在辖区进行全面推广。同时,辖区检察院也要担负起法律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作为,保护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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